快樂與愛

2016-08-15 22:24:58

感謝eliza的投稿,也將此文獻給BEN。

最近在看哈佛大學TalBen-Shahar講授的《Positive Psychology 》。中文一般翻譯為《幸福課》,聽起來有些矯情,我更喜歡其直譯《積極心理學》。這門課在哈佛大學很受歡迎,根據百度而來的資料顯示,這一門課是哈佛大學最受歡迎的課程。我認為受之無愧。這門課程的主要概念,就是幫助學生培養建立積極情緒的能力。

Tal教授在第五節課中引用瞭亞裡士多德的一句話,據他而言,也是積極心理學之所以存在的理由,即“快樂是人生的意義和目的,是人類存在的終極目標。”此後,他又分析瞭追尋快樂與道德之間的關系。在人們普遍的潛意識中,追尋快樂是自私的行為,而自私就是不道德,因此人們總不能心安理得理所當然地去追尋快樂,這也是導致人們不快樂的頭號原因,人們在自我感覺良好的時候會內疚。

他用自問自答的方式呈現瞭“追尋快樂不是不道德的”的推理過程:追求快樂是自私的行為麼?是的,這是一件自私的事情。但關鍵在於快樂是正面的。隻要不是掠奪而來的、“我多瞭你就少瞭的”的快樂,快樂是正累加的。根據研究表明,快樂情緒可以進化,不僅讓人們感覺良好,而且能拓寬人的能力,能幫助人們實現自我超越、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從而又對他人和社會產生積極良好的影響。幫助他人也是幫助自己,幫助自己繼而幫助他人。我們的快樂與他人相連,因此不僅不應該視其為不道德的,更要欣賞它,這是人的本性,是人性的美妙之處。

這期間,Tal教授做瞭一個有有趣的心理實驗。他讓學生舉起右手,讓大拇指和食指盡量張開成為一個直角,在保持直角的情況下,讓中指和大拇指盡可能地形成一個圓。這個手勢類似一隻兔子頭。然後他說,“把手放在你的臉頰上。”他一邊說,一邊把手放在下巴。環顧一圈,他又強調瞭一次,“把手放在你的臉頰上。”他的手仍然放在下巴處。現場的大部分學生,都學著他的樣子,把手放在瞭下巴。“可我說的是‘放在臉頰上’,為什麼大多數人放在瞭下巴?”全場一片笑聲。

“因為,大多數人都是照你做的做,而不是照你說的做”。既然我們都認為快樂很重要,也願意積極傳播快樂。那麼泰勒告訴我們,傳播快樂的最佳方法,就是努力爭取自己的快樂。

鋪陳這麼多,終於要說我的觀點瞭。既然明確人生的意義是為快樂,那麼愛情、婚姻的終極目標,也就是快樂。在一段感情和婚姻中,彼此都能追尋快樂、享受快樂,這段感情對於兩個的人生而言,才有瞭意義。但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往往忽略瞭這個主要前提。

為什麼要在一起?年齡大瞭、雙方物質條件挺匹配的、好像再也找不到合適的人瞭……我們會因為種種原因,而維持一段無愛或者說不快樂的愛情和婚姻。“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感情可以慢慢培養,人要現實人生要平穩,沒有房子沒有票子哪來的幸福感……”物化的現實,讓快樂這樣貌似縹緲的精神追求顯得無足輕重。

可是,千萬不要忘記我們的前提:快樂是人類的終極目標。縱觀本人從各類媒體以及親身接觸的現實,中國出軌外遇婚姻,數量不少,是現實吧;而婚姻質量不高,也客觀吧。試問,這些出軌的婚姻,大部分會是因為房子、錢這樣物質的因素麼?我們聽到的最多出軌外遇的理由,不就是沒有共同語言、沒感情基礎、不快樂麼?因此遇見一個能激起愛情和快樂情愫的新歡,就如飛蛾撲火般黏瞭上去。這不正是對快樂的一種變質的懲罰性的追求麼?而對於那些質量不高的婚姻生活,人的各種知覺會變得麻木,甚至缺乏生活的熱情和激情;在情感教育上就不能理直氣壯要求兒女追求快樂,“因為,大多數人都是照你做的做,而不是照你說的做”;事業上也比較難以取得較高的成功。這又走入瞭一個惡性循環的怪圈。

這當然不是說,不快樂的婚姻從一始終,快樂的婚姻一勞永逸。快樂是一種不斷追求的狀態,而不是一種恒定的上去瞭就不用下來的情感體驗。隻有死人和精神病人才能永遠的快樂。大多數的我們,隻能是不斷地去追尋,增強自我快樂的能力去面對人生的不快樂,迅速恢復,然後又奔向另一段快樂的征途。

婚姻的快樂基礎是什麼呢?是愛情。而愛情的快樂基礎是什麼呢?這比較難以直接表述。根據耶魯大學一個心理學教授的說法,愛情需要親密、激情和承諾,三者缺一不可。還有一種看法,我比較贊同,就是愛情是一種尤其復雜的人際交往關系,志同道合的朋友加上性吸引。不說生理上的吸引因素,志同道合的朋友,我想,就是來自對同一些快樂的共同分享,小的是興趣愛好,大的是人生價值取向,也可以說,彼此的快樂源泉一致,因此更容易產生和維持愛情。由此又可以引申,快樂的人更容易獲得愛情。這是一個良性循環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