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5 22:40:55
本 -沙哈爾也這樣教他的學生,如何尋找能發揮自己優勢和熱情的工作。
用以下3個關鍵問題,先來問問自己:一,什麼帶給我意義?二,什麼 帶給我快樂?三,我的優勢是什麼?並且要註意 順序。然後看一下答案,找出這其中的交集點,那個工作,就是最能使你感到幸福的工作瞭。
10 多年前,本-沙哈爾遇到過一個年輕人。他是一名律師,在紐約一傢知名公司上班,並即將成為合夥人。坐在他的高級公寓裡,中央公園的美景一覽無 餘。年輕人非常努力地工作,一周至少幹60個小時。早上,他掙紮著起床,把自己拖到辦公室,與客戶和同事的會議、法律報告與合約事項,占據瞭他的每一天。 當本-沙哈爾問他,在一個理想世界裡還想做什麼時,這名律師說,最想去一傢畫廊工作。
“難道說,現實世界裡找不到畫廊的工作嗎?”年輕人 說不是的。但如果在畫廊工作,收入會少許多,生活水平也會下降。他雖對律師樓很反感,但覺得沒其 他選擇。
因為被一個不喜歡的工作所捆綁, 所以他每天並不開心。在美國,有50%的人對自己的工作不甚滿意。但本-沙哈爾認為,這些人之所以不開心,並不是因 為他們別無選擇,而是他們的決定,讓他們不開心。因為他們把物質與財富,放在瞭快樂和意義之上。
“金錢和幸福,都是生存的必需品,並非互相 排斥。”他說。
他進一步說,通常在越感興趣的事情裡,人就越能發揮自己的天賦,越能做得持久。人一旦有瞭熱情,不但動機堅定,連做事效率也 會提高。舉例講,一個熱愛學習的學生,可以在學習中享受創造的愉悅,而這快樂的成果,還可以幫他取得好成績,助其獲得未來的幸福。在親密關系中也一樣,兩 個人共享著愛情的美 好,並促進彼此的成長和發展。
許多研究表明,一個幸福的人,在生活的各個層面上都會很成功,包括婚姻、友誼、收入、工 作表現以及健康。幸福與成功,存在強烈的相互作用,無論是工作上還是感情上的成功,可以帶來幸福;而幸福本身,也能帶來更多的成功。
本 -沙哈爾總結出這樣3種工作境界:賺錢謀生、事業、使命感。
如果隻把工作當成任務和賺錢的手段,就沒有任何的個人實現。這樣每天去上班,隻 是必須而不是想去,他所期盼的,除瞭薪水,就是節假日瞭;把工作當事業的人,除瞭註重財富的積累外,還會關註事業的發展,如權力和聲望等。他們會關心下一 個升職的機會,期望從副教授到終身教授、從教師到校長、從職員到主 管、從編輯到總編輯;假如,把工作當成使命,那工作本身就是目標瞭。薪水、職位固然重要,但他們工作,是因為他們想要做這份工作,動力源自內心。工作是一 種恩典,而不是為人打工。他們對工作充滿熱情,在工作中自我實現,獲得充實感。他們的目標,正是自我和諧的目標。
有一項研究,是針對醫院 清潔工的。一組人覺得自己的清潔工作很無聊,沒啥意義;但另一組人,覺得很有意義,做得很投入。他們與護士、病人以及傢屬交談,想辦法讓醫院員工、病人舒 適。他們看待工作的角度更高,並在其中找到瞭意義:我不僅僅是個倒垃圾和洗衣服的人,正是我的工作,讓醫院正常運轉,幫助病 人更快地康復。
就 像第二組人,由於在日常工作中找到瞭使命感,因而從中也得到瞭更多的意義和快樂,他們與服務對象的關系,也不再是簡單的金錢關系。有時候,人們並 沒有換工作,或改變工作環境,他們所做的,隻是賦予瞭工作本身更多的意義,從中發現樂趣,因而也提升瞭幸福感。
可以想像,一 個因為傢長的壓力而學法律的人,是無法在其中找到長久快樂的;相反,如果是基於對法律的熱愛而成為律師的話,那他在維護公義的同時,也會覺得很幸福。
“一 個在工作中找到意義與快樂的投資傢,一個出於正確動機的商人,絕對要比一個心不在焉的和尚高尚和有意義得多。”本-沙哈爾篤定地說。
不同的 人,會在不同的事裡找到意義。如創業、當義工、撫養子女、行醫、甚至是打傢具。重要的是,選擇目標時,必須確定它符合自己的價值觀、愛好,符合自己內心的 願望,而不是為瞭滿足社會標準,或是迎合他人的期待。“真我的呼喚”,就是使命感。
“那真是神奇的時刻。”本-沙哈爾用一段話,描述這種美 妙的體驗:我甚至形成瞭一種迷信,世上確實有看不見的力量在幫我。隻要你追隨自己的天賦和內 心,你就會發現,生命的軌跡原已存在,正期待你的光臨,你所經歷的,正是你應擁有的生活。當你能夠感覺到自己正行走在命運的軌道上,你會發現,周圍的人, 開始源源不斷地帶給你新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