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在學校學到的十件事情

2016-08-18 23:20:07

事實上,有意義地生活是幾件事情的組合。某種意義上來說,它指你對某些目的或者目標的奉獻,但它也指你對現時現地的感恩和奉獻。最後,它是認識到你在世界上的位置。你的意義是必須由你自己來創造的。

太多人們活到底也不知自己為何而活。他們追求賺錢再賺錢,或者把自己弄出名,或掌握權勢,無論自己是否實現這些目標,他們發現生活都空虛而無意義。這是因為他們混淆瞭途徑和結果――金錢、名望和權力是人們為瞭做值得做的事情才去追求的東西。

什麼值得去作呢?這由你自己來決定。我選擇貢獻自己的生命去幫助人們獲得教育。其他人則選擇瞭追求治愈疾病、探索太空、敬拜上帝、建立傢庭、設計汽車,或者是去獲得啟迪。

如果你還無法確定什麼值得作,某些人將替你作出決定。在你生命中的某個時刻,你將發現,你一點都沒有做那些值得做的事情。所以,今天,請你花費一些時間,思考一下到底什麼才是值得去做的事情。你可以明天就改變你的想法。但至少你已開始要將你自己引導到某些地方。

第二件事是有時被人們稱為“活在現下”的想法。這本質上是一種掌控自己想法的觀點。你的想法並不能給予你力量,唯一起作用的是此時此刻。如果你想到什麼,比如希望、失敗、畏懼等,這些想法都不會傷害你,由你自己來決定你到底有多相信這些想法。

這個問題的另一面是:你此刻作的事情,就是你最想作的事情。現在你或許會想:“不可能啊!我寧可現在在Malibu海灘!”但是,如果你真的想去 Malibu海灘,你應該已在那裡瞭。你之所以沒有去的原因是因為你選擇瞭生活中另外一些更優先的東西:你的傢庭、你的工作,你的國傢。

一旦你認識到你有能力選擇你所作的,你將認識到,你有能力選擇後果。那意味著,結果,甚至是壞的結果,在很大程度上來說也是一種選擇。

這個理解極具革命性。想一想吧,對讀者而言,真正有意義的是,我此時最想作的事情是寫下這篇文章讓你――是的,讓你來閱讀。更令人驚奇的是,作為一 個作者,我知道有一件事你最想作,甚至比去Malibu海灘更加想作,那就是閱讀你自己的文字。這促使我想去寫下一些有意義的東西,它將賦予我的生命意 義。


ps:還記得在《如何選擇你要讀的書》中提到怎麼閱讀這類文章嗎?對,要點,記住這十個要點!
原文鏈接:Things you really need to learn
原文作者:Stephen Downes
翻譯:Danny 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