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被證明的愛

2016-08-09 22:00:13

第二個條件,隻有你做到XX,你才是愛我。或者你愛我,就應該XX。

這樣的故事啼笑皆非。一個女士結婚很多年瞭,從來沒有開心過,直到她去見心理咨詢師。咨詢中才瞭解到,她喜歡玫瑰,可是丈夫從來沒有送過她玫瑰。心理師問她,為什麼不問丈夫要呢。女士的一些回答顯示出瞭她的愛情觀。自己要瞭那還有什麼意思。她會認為,如果愛,就該知道彼此想要什麼。如果愛,就該送她玫瑰。可是她卻沒想過丈夫想要的:既然結婚過日子,應該務實買兩把椅子,而不去花錢買無用的花浪費。

這是觀點的差異。在關系裡,如果兩個人的價值觀存在差異,而且彼此堅信著自己的價值觀是絕對正確尤其是全世界通用的時候,無疑是危險的。在他們的世界裡有很多這樣的詞匯:愛情應該就是這樣,關系就應該是那樣,所有人都這樣,這很正常。戀愛本來就該多為彼此留些時間,戀愛本來就該制造些浪漫,戀愛本來就應該彼此分享,戀愛本來就應該公開,戀愛本來就應該……。另一個人,卻有著相反的價值觀:在一起應該相互支持彼此去做自己事業,在一起應該考慮現實問題好好生活,在一起應該給彼此留點空間,在一起不方便讓他人知道的時候應該保密。這些各自堅持自己觀念的人,如果對方沒有滿足他的期待,有時候會受傷,然後失望,繼而絕望:是不是他不愛我。

第三個條件,你應該先主動,我就會愛你。那句揉碎瞭多少人的心的話:如果我們之間有100步,那麼你先向我邁出第1步,我就會向你走完剩餘的99步。是不是當他做瞭你真的能做到其餘的有待考究,但是值得說的是,隻有你先表達瞭愛,我覺得安全瞭,我才願意去為你做。

還有很多條件在我們以為的愛裡蔓延,例如,愛應該是永恒的。如果愛在持續,是幸福的一件事。所有的一生諾言也該被祝福該遵守且持續。如果不幸沒有,也不是悲哀。哲學傢和宇宙都闡述過這樣的規律:唯一不變的就是變。如此一些大齡剩人們的悲哀其實挺值得我們同情的:因為不敢確信是永恒的愛,所以不敢去愛。萬一被拋棄瞭怎麼辦。

縱觀所有這些條件化的愛,與其說不是真的愛。不如說是不相信自己是值得被愛。隻有不相信自己是值得的人,才會拼命從外界去汲取,去證明。然後不得,然後受傷。

其實他們隻是想獲得愛,他們也曾委屈:為什麼我做這麼多,卻得到這樣一個結果。聽到一些付出也蠻讓人覺得可愛:指責的人被指責在指責,很想為愛改變自己,他們將10分的指責勉強降低到瞭3分,他們覺得已經很委屈自己很壓抑自己瞭。可是對方聽到的還是指責,你說瞭會改變可是還是沒有變。放肆的人由10分放肆收斂到瞭3分放肆,覺得已經改變很多瞭,收到的反饋卻是你還是那樣子。10天出去喝酒10次的人降低到瞭3次,覺得已經為對方太壓抑自己瞭,收到的反饋卻是你整天就知道出去喝酒。那些努力為愛改變自己的人,也蠻痛苦的,要勉強犧牲自己去遷就對方。最後卻得不到多少肯定。其實他們也在期待,也在條件:我為你做,你應該看到。我因為愛你,所以才為你改變。隻是,你到底是為什麼而要改變呢,是為自己,還是為他。前者是有動力的,後者是委屈的。

如果還是會強調這是愛,或者說因為已經離不開而想要得到對方的愛,也並不是不可以。這些不健康的愛是完全可以轉化為健康的愛,隻要采取正確的方式。

愛是填滿的,而不是證明的。相信愛,就會填滿愛。不相信愛,則就想去證明愛。自我價值的問題不再過多的闡述,一個人隻有相信自己是值得被愛的,看到自己的價值,看到自己吸引對方和值得被愛的地方,他就會放下去證明愛的想法。你是足夠優秀,而且優秀到值得被愛。不必因為自己某些不好而不相信自己瞭。正如張愛玲:即使你再貧窮,也會有人愛你。即使你再富有,也會有人不愛你。愛不是因為優秀與否而產生,而是因為你能做回你自己。當你做回你自己的時候,你就有瞭東西去填滿愛的瓶子。

相信愛一直存在,就是知道自己是被愛的,就是看到愛的部分和為愛做出的努力。無論他買瞭兩把椅子也好,無論他送瞭玫瑰花也好,那都是愛。即使他忘記瞭沖話費,沒有意識到關機兩天,也要看到他為瞭愛而在管理好自己的事業。他必然會做10件事情,有5件能證明自己是被愛的,有5件能證明自己是不被愛的。選擇看到哪5件,就是你自己的選擇瞭。如果你願意放下自己的規條,其實那10件事都在表達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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