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09 22:00:13
放下規條。規條是自己給自己的,“隻有……才……”的模式是自己的,隻有自己能為自己這個規條負責。如果他做到瞭,可以欣喜,如果他沒做到,不必失落。他不是你的大腦,沒有辦法知道你的所有規條,更沒有義務去放棄自己而去滿足你的規條。當然你非要這麼去要求也沒關系,那就滿足他更多他的規條讓他知道你值得他去付出如此如此多。
然後就是安全感,安全感我曾經無數次講起這個問題。安全感是自己給自己的。隻有證明被愛的時候才會有安全感,一旦不能證明瞭,就沒有安全感瞭。這種將安全感依賴於別人給,就成為瞭一種負擔,是不可持續的。合理的做法是,你愛與不愛我,我都是知道我是值得被愛的。即使拋棄發生,我也是值得的。是你沒有福氣珍惜我而已。
還有就是信任。我聽過的最感動的一句話就是,即使你跟別人躺在床上瞭,我也願意相信你,等著你會結束後給我一個解釋。這樣的愛無需證明,他們彼此相信一直都在。信任彼此的人,也信任彼此的愛。
最後就是關註。所有的證明,都在索取關註。我希望你關註我,並且按照我的方式關註我。因為你愛我,所以你要給我很多關註。我在被關註的時候,就會感覺到愛。能完全做到的這個人,我想就是上帝吧。
總結起來說,在愛情中幸福的人,無非就這幾個特點:信任彼此,也信任彼此的愛。不去證明,更不用自己的規條去驗證。能看到對方為愛的付出而感到被關註和幸福。
因為幸福的人都知道,愛無法也無需通過證明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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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評:真相就是這麼的簡單,愛也很簡單,就是信任,彼此的信任,信任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