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生存在這個世界上的每一個人

2016-08-12 23:13:14

文/阿正

人類是群居動物,所以在我們的群居生活中,無論在工作或生活中總是會遇到一些讓我們感到厭惡的人,比如 懶惰、虛偽、狡猾的人。當憤怒無法控制時我們可能會嗤之以鼻,給予正面批評打擊;當情緒可控時也會在內心深處給一個人留一個比較差的印象。有時候我們甚至覺得這樣的人為什麼還會在這個世界上,完全在阻礙世界的進步。直到看瞭一個動物世界的節目,我才恍然大悟。

這個節目中記錄的是各種動物不同的生存技能。獅子依靠自己強有力的爪子和牙齒撲殺獵物維持生存;狼群依靠窮追不舍的追逐和高效的團隊合作來維持生存。還有一些動物卻是這樣的,變色龍通過偽裝來引誘獵物上鉤,蠍子和蛇依靠自己的毒液給敵人致命一擊來滿足溫飽。

在那個真實、處處顯露本性的動物世界中,有很多是依靠自己的力量來獲取生存資本,如獅子和狼的爪子和牙齒;有很多是依靠特殊技巧來滿足生存,如變色龍的偽裝和蛇蠍的毒液。在這裡我們不能說獅子這些代表正能量的群體就應該生存在這個世界上,而那些代表陰暗或虛偽來滿足生存的動物就不應該生存。大自然是公平的,誰有生存的能力誰就可以生存,這也是自然界的生存法則,適者生存。大自然之所以美麗和諧,就是因為擁有這些形形色色的生物。有獅群追趕牛群的壯觀場景,也有飛蛾在一步一步的接近變色龍偽裝陷阱的緊張與刺激。多麼美麗和諧的畫面啊。我們人類環境亦是如此。

我想在我們人類的生活或工作的人際圈裡如同在那個真實的動物世界中,有勤奮向上的人,有樂於助人的人;同時也有懶惰的人,有自私自利的人,還有虛偽狡猾的人。這些人無論是勤奮向上或是虛偽狡猾,無非都是想要生存的好一些罷瞭。勤奮向上可以充實提高自己的能力和技能從而獲取應有的待遇;虛偽狡猾也是為瞭迎合一些對其有所幫助的人,也是為瞭獲取更好的生存條件;自私自利的人也許是因曾經因熱心而受到傷害而變得冷漠;但目的都隻有一個,我們都是想要獲取生存的權利或生存的更好一些。

所以,無論是哪種人,懶惰也好,勤奮也罷;正直也好,虛偽也罷;熱心也好,冷漠也罷。都隻是在依靠自己認為對的方式獲取自己的生存權利和更好的生存條件罷瞭。物競天擇,適者生存。沒有什麼對與錯,也沒有什麼陽光與黑暗,能生存下去就是好樣的,也是有資格的,也是值得尊敬的。

生活在這個世界上的每一個人無論是正面還是反面,是他們共同構建瞭這個花花世界,這樣的世界才美好。如同動物世界場景中擁有獅群追逐牛羊的壯觀,同時擁有慢慢接近敵人陷阱的緊張與刺激。所以我應該尊重生活在這個世界上的每一個人,無論是我認同的還是我厭惡的。佩服你們可以用自己的方式生存在這個世界上,更感激你們和我共同構建瞭這個花花世界。我們每一個人都生活在此,為各自的生存而努力。

點評:這個問題,我以前想過,也糾結過,阿正這是泛博愛的思想,如子曰:“泛愛眾而親仁”。在無法確定真正“壞”的前提下,這不失為最簡便的方法。我卻還是無法做到,我現在隻會尊重值得我尊重的人,但承認生活在這個世界上形形色色的每一個人,當然,我也知道他們不需要我的承認。但我又知道,唯有尊重,包括司法、教育、人權等等,才能獲得真正的公正。

附:律師為什麼要幫“壞人”說話?

文/鄧子濱

每有一名律師站在錯的一方時,就有另一名律師站到對的一面。

長期以來,律師時常背負“唯利是圖,腐敗掮客”的惡名,不僅被視為“打擊犯罪”的阻力,而且被看作司法力量的異己,“總是在幫壞人說話”。於是,“鏟除黑心律師”甚至廢除律師制度的呼聲不絕於耳。那麼,為什麼要有律師?或者說,沒有律師為什麼不行?

我們之所以需要律師,首先基於歷史的教訓。記得彭真同志在回顧“文革”遭遇時曾說過這樣的意思:要有律師啊,他們不讓我說話,總得有人替我說話吧。身受“文革”之苦的那代人,比當今的人更懂得律師的重要,而律師制度的重建,也正是彭真等前輩們努力的結果。

可以說,律師是完善的審判所不可或缺的。尤其在刑事領域,涉及人的自由、生命和財產,在剝奪它們之前,“每個人都有權獲得聽審”。審判公正靠什麼?不是控辯合作,而是控辯對抗。控辯合作隻能意味著審判不過是走過場,隻有控辯對抗才能形成相互質疑,才能充分發現對方漏洞,讓裁判者發現那些可能被公允的眼光所忽視的事實。因此,證據必須“晾曬”,證人必須“過堂”,單憑一紙“證言”就剝奪他人自由,是沒有公正底氣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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