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已走過,必留下痕跡

2016-08-13 16:51:14

她曾經說:“如果哪天我們想要分開瞭,就想一想曾經一起在街頭賣爆米花的日子。”

現在我正在想,你呢?

大學那幾年,我們與大多數校園情侶一樣,試著一起打工卻總是沒有頭緒,吃喝玩樂又沒有太多錢,經常出去玩半天都花不瞭五十塊錢,照樣窮開心。到瞭期末,作為一個學霸,她完全閉門不出,專心復習,而我一個學渣隻要做完小抄就可以安安心心地玩遊戲瞭。

就這樣一直混著,我到瞭大三時,我們面臨分道揚鑣的危險。她還要一年才本科畢業,以後還要考研,而我已經面臨實習。她說:“要不你考專升本吧!”我考慮好幾天,最後還是決定離開校門,我說“你乖乖上學,以後還要讀研,我先出去闖,等你畢業瞭我剛好娶你過門!”我至今不知道自己當初的決定是否正確,有時堅定地認為那是男人的擔當,但一旦喝多瞭就會把因果聯系扯得非常遠,最後歸根結底到我沒有好好念書才會導致兩相忘的結局。我第一份工作,是在一傢監理公司當資料員,每月隻有一千四百元的工資。當時我最喜歡聽別人說“工作難找”,因為隻有聽到這樣的話,我才覺得自己不是loser。

在監理公司工作,本應是很輕松的,但不是指我們這種苦逼資料員,每天白天忙得要命,對著電腦處理各種文件,晚上凌一堯打電話過來和我聊天,我已經累得隻想悶頭大睡。當時我的心情的確非常焦躁,經常懷念學校裡的愜意生活,所以當凌一堯喋喋不休地說著學校裡發生的好玩的事情,我卻沒有耐心聽下去,打斷道:“明天再聊吧,你也早點休息。”她愣瞭一下,說:“你是關心我呢,還是嫌棄我呢?”我說:“我就是很累。”她呵呵冷笑一聲,把電話掛瞭,周圍一片寂靜時我卻睡不著瞭,一下子被自己嚇醒瞭:三年瞭,這是我第一次這樣大逆不道!凌一堯是一個性格很犟的女孩,她不輕易翻臉,但隻要翻瞭臉,那就真是很難彌合瞭。她掀起的冷戰持續足足一個禮拜,電話照接,但就是很冷淡,冷淡得讓人覺得她一夜之間移情別戀瞭。我急得團團轉,但她認為的懲罰時間一到,就立即打電話過來問“知道錯瞭嗎?”我說“罪該萬死。”“以後還會再犯麼?”我趕緊發誓,這輩子都不敢再敷衍她這個小姑奶奶,她這才給我一條生路。但是,冷戰結束不等於我們之間的矛盾消失,她隻需要學業和戀愛,而我剛剛開始承受來自各方面的壓力,尤其是對未來的擔憂。我當時是一個胸無大志的可憐蟲,我最羨慕的職業隻是總監,啥事不幹就有人送煙酒塞紅包,我這輩子就這點理想瞭。

資料員幹瞭大半年,自我感覺非常良好,跟在監理後面混吃混喝,煙酒不斷,施工單位把我們當爺爺供著。

有一天,凌一堯的手機被偷瞭,我發現自己的存款竟然不夠給她買一隻新手機。那種挫敗感極其折磨人心,但凌一堯不介意,她買ic卡和我打電話,說反正平時隻和我聯系,叫我以後賺瞭大錢再給她買。有妞如此,夫復何求?可是這個“大錢”在哪裡?我當時尚未感覺到緊迫感,還在盤算著自己哪天有瞭監理資格,該有多輕松愜意。

情人節那天,我和凌一堯在外面約會,經過一傢婚紗店,她就把小臉貼在玻璃櫥窗上看,她說“以後咱們結婚的話,就租這件婚紗走紅地毯,怎樣?”我得瑟地說“租什麼租,直接買下來收藏就是瞭!”凌一堯蹲下來看角落裡的標價牌,低聲說“你至少要不吃不喝一年半才能買下來。”我當時就臉紅瞭,不是因為自己高估婚紗的價格,而是因為高估自己的能力。我居然要不吃不喝一年半才能給我的妻子買下婚禮上那件婚紗?說到剛畢業的那段屌絲歲月,心情有些鬱悶,還是說點有趣的事情吧。那天我給凌一堯的情人節禮物是一隻熊娃娃,四十五塊錢。她很開心地放在傢裡,可是她叔叔傢小孩看中那個娃娃,蠻橫地抱瞭回去。凌一堯不好意思說不給,但她第二天坐瞭倆小時的車回到那個賣娃娃的小店,買瞭一個一模一樣的,直奔她叔叔傢,硬是把我送的那隻換瞭回來。我說“兩個都一樣,幹嘛還要換?”她說“我都給那一個取瞭名字,兩個怎麼可能一樣?”

終於有一天,我決心辭職,離開這種安逸卻庸庸碌碌的生活,原因之一是和我一起共事的監理大叔挨揍瞭。

當時監理有些嚴格,把施工單位惹毛瞭,平時稱兄道弟的人按住老監理揍,最後甩下一句話:“你們這種垃圾,給臉不要臉,我們看在你們是業主的走狗的份上才丟點骨頭給你們,你們還蹬鼻子上臉瞭?”他們沒有為難我,但我被傷到瞭:我這輩子不可以做一個撿別人殘羹冷炙的走狗。原因之二便是凌一堯考研瞭,我想多賺錢,爭取在她研究生畢業時給她一個安穩的傢。她讀的是本校的研究生,於是我去南京找瞭工作,三年的同居生活開始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