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理學的邀請》讀後感:做一個好人

2016-08-13 18:17:59

我相信,倫理條件最重要和不可或缺的是,堅持不以一種隨意的方式生活:確定並不是一切都無所謂,盡管我們遲早都會離開這個世界。對於倫理問題而言,真正難辦的並不是陷入一項規則,或違反已有的秩序,而是如何努力去理解——理解為什麼某些行為可以做,某些就不行,理解生活從何而來,理解什麼是可以令它對我們人類“好”的。沒有人可以代替你去自由。

要反思的問題:第一,為什麼“壞”成其為壞?第二,把人當“人”一樣對待,應該怎麼做?

六:蟋蟀小佩佩現身

你知道我們這輩子唯一一項責任是什麼嗎?那就是不當笨蛋。“笨蛋”一詞源於拉丁語baculus,意思是“手杖”——其實,笨蛋就是需要拐棍來走路的人。笨蛋有很多種,來選選看:

A.相信自己什麼都不想要、一切都無所謂的人:盡管睜著眼睛、沒打呼嚕,其實處於永久的哈欠或午睡之中的人。
B.什麼都想要的人:無論是人們給他的第一個東西或是沒有給他的東西,離開、留下、跳舞、坐著、嚼大蒜、給香吻……一個都不落下。
C.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也不願去追問的人:他照看著鄰居們的喜好做事或是反著來,總之,一切都由周圍絕大部分人的意見所左右。
D.知道自己想要什麼、為什麼想要卻意念松弛的人:帶著恐懼或不堅定,結果最後總是坐著自己不喜歡的事,把真正的向往留待來日。走著瞧吧,看他們是不是會唱出一些更高的高調。
E.喜歡堅定勇猛的人,制定的佳話野心勃勃,但在什麼是現實的問題上自欺欺人且沉醉不醒,完全弄錯瞭方向,結果吧“好生活”跟足以摧毀他的東西混為一談。

所有這些笨蛋的類型都需要拐棍,或者說是需要外物的支撐,缺乏自由和自省。很遺憾的告訴你,不管一般人會怎麼說,笨蛋們通常都沒有好下場。為瞭避免在任何方面犯傻,必須保持註意力集中,像上一章講的那樣,並盡一切努力去學習。

與倫理學上一無所知(即上面的笨蛋)相對的,是有意識。要達到自覺(有意識),需要一些天生的素質,就像欣賞音樂和美術品同樣需要一些天生的素質一樣;同時,某些社會和經濟條件會有利於它(自覺)的培養,因為如果從搖籃時代就被斷絕人類所必需的條件,確實很難要求他像其他幸運的人那樣,去理解關於“好生活”的問題。如果沒有人把你當人對待,你變成野獸一點也不奇怪,但隻要具備這個最基本的條件,其他一切就都取決於每個人自身的註意力和努力瞭。你可能會問瞭:這種可以把我們從倫理白癡狀態解救出來的自覺,是由什麼構成的呢?它有這樣的幾個基本特征:

A.知道並非一切都無所謂,因為我們真的想活下去,而且想要活得好,像作為“人”那樣活著的好。
B.做好檢查我們做的是否真的符合我們想要的。
C.在練習的基礎上,培養倫理的好品味,達到某些事不自覺地就會讓我們排斥(比如一個人想到撒謊就惡心,好像在馬上就要吃的湯盆裡撒尿一樣)。
D.拒絕再尋找假裝是自由身的“不在場證明”,理智地擔當我們行為的後果。

關於“壞”的問題:

我們稱為“壞”的東西為什麼壞?因為它不讓人過我們想要的好生活。那麼,是要為瞭某種自私而避免壞嗎?正是。一般來說,“自私”這個詞總是有一個不好的名聲:我們把總是想著自己而不考慮別人的人稱為“自私”,因為他們隻要能從中獲利,甚至可以偷偷地搞破壞。但問題是:這些所謂的自私者,真的像看起來的那麼自私嗎?誰是真正的自私者?或者說,誰可以自私卻不是笨蛋呢?我覺得答案很明確:想為自己追求最優的人。那什麼是最優呢?就是那個我們叫做“好生活”的東西。因此,對於指導自己想要什麼合適的東西,以便好好生活並努力去爭取的人,我們應該稱作“徹底的自私者”。

但是,不是每一個人都似乎“徹底的自私者”,生活中笨蛋是非常多的,而笨蛋們卻又常常為自己的“自私”而付出沉重的代價。讓一個“笨蛋(自私者,但不徹底)”意識到他在用自身行動抵制其想要的東西,沒有什麼懲罰會比這個更大的瞭。人總是容易悔恨不已,那麼人們的悔恨從何而來:悔恨來自人的自由。如果我們不自由,我們會一丁點兒負罪感都感覺不到(當然也不會有什麼自豪感可言),於是我們也就可以順理成章地躲開內疚。所以當我們意識到自己做瞭什麼丟臉的事,我們會努力證明:當時除瞭這樣做以外,沒有別的辦法瞭,我們別無選擇。自由的嚴肅性一方面在於:它有無可爭議的效果,一旦發生,便不能輕易抹去;而另一方面,它(自由)還意味著當我進行選擇和行動時,這個自由的動作,就限制瞭其他動作的可能,而在是否承認有責任之前,是沒有辦法等到確鑿的結果的。所以,我們叫做“悔恨”的東西,僅僅是行使錯的自由時,或者說是當我們的使用與人類內心真正想要達到的目的相左時,我們對自己感到的不滿。而“負責任”,就是知道身心確實自由——它所帶來的影響,可好可壞:比如,勉強忍受自己行為的後果,或是彌補可以亡羊補牢的壞影響,或是最大限度地享用好的結果。所有希望推卸責任的人,都相信“不可抗拒”,那些他不得不屈服的條件,無論是廣告、毒品、胃口、賄賂、威脅、處事方式或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