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3 18:17:59
事實上,從來沒有人能夠總是生活在一個什麼都對自己有利的時代,沒有人能夠總是輕松為人,日子順當。不論在什麼時代,也不論是在誰的生活中,都會不可避免地有暴力、掠奪、膽怯、愚鈍、因為聽來順耳而被當做真理接納的謊言……好好的生活決定,需要個人根據自身情況,一天一天地作出,而不是空等數據統計合適時,或是全世界其他人求他趕緊定奪時,才去作出。
責任的實質,如果你還想知道的話,並不僅僅在於承擔闖禍的責任而不往他人或環境身上推脫,真正負責任的人,清楚地知道他的自由的純粹崇高:既是真正的,又是國王般不可輕犯的,使人得以作出決定而不受上面任何人的命令擺佈。“責任”,就是知道,我的每一個行動,都在構成、定義、創造“我”。一次次選擇我想做的,我就在漸漸轉變成形(成為“我”)。所以,理想的狀態就是,慢慢養成好好生活的習慣。
七、站在他人的位置上
把人當“人”一樣對待,應該怎麼做?
人對於物(或者說自然),隻存在是人戰勝瞭物,還是物戰勝瞭人的問題。但是對於人與人之間,問題就要復雜得多瞭,正如我們在上面所提到的:人不是純粹獨立的存在,人是生活在與他人共同構建的群體裡的。然而,因為人之智慧、計算和行動能力上的相似,還有人與人在激情和恐懼上的共通,使人類在有心做人時卻又變得相當危險,同時又十分有用。
壞人承受著的所有不幸中最痛苦的一種——被大部分人不帶絲毫愛意和尊重地對待。
無知,盡管它可以讓人對自己很滿意,卻同樣也是不幸的一種。
我們從同伴身上能夠獲取的最大利益,不是來自於對更多事物的占用(或把更多的人當做工具一樣控制),而是來自於更多自由個體的關聯和友愛,也即是我的“人性”的擴展和加強。當我想傷害別人時,受傷的第一個人一定是我。
像人一樣對人,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回答是:努力站在他人的位置上。承認一個人是自己的同類,首先意味著從他的內心去理解他的可能性,意味著在某個時刻站在他的視角去看我們置身的這個世界。“我是一個人”一位古老的拉丁詩人這樣說道,“所以沒有任何人的事與我無關。”換句話說,人性的自覺,就建立在意識到“我在某種程度上屬於我的同類”,盡管個體之間存在巨大和真實的差異。
認真對待另一個人,等於能夠站在他的位置、實實在在地承認他跟你自身一樣真實,但這並不是說,你必須總是認可他所要求的條件,或是他所作出的事情,也不是說,因為他跟你一樣真實和相似,所以就可以說服你去做同樣的事。毫無疑問,我們人類是相似的,而且不可否認,如果大傢變得平等也挺不錯,但實際上我們不是、也沒有必要一定完全相同——那將是一種多麼無聊和痛苦的泛化!站在別人的角度,是為瞭努力像他那樣看問題,爭取獲得更大的客觀性,而不是驅逐他、占據他的位置。或者說,他應該繼續做他,你則還是繼續做你。人類首要的一項權利,就是不做旁人的復制品,而是要做多少有點奇特的“怪人”。所以,誰也沒有權力為瞭自己的好處而強迫別人放棄其獨特之處,除非這份獨特會公開直接地傷害別人。
為瞭理解別人對你的期待,除瞭給他一份愛,沒有別的辦法,哪怕僅僅是出於同為人類的考慮;而這一小小的但卻極其重要的愛,卻不能被任何一項制度性的法律條款強加在人身上。好好活著的人,應當具備一種同情的公正,或是公正的同感。
八、非常樂意——關於快樂
快樂是什麼?它不是別的,它就是一個從我們內心深處自然發生的對於生活“是”的肯定。
人總是這樣,越是用力從事物中抽離,對它們的渴望就越是瘋狂,然後就會帶著不良的自我意識深陷其中,被最悲哀的享受——感到負罪的享受所控制。
相反,節制則是與我們享受的事物建立聰明的友誼。
九、大選——倫理學與政治學
倫理學是選擇更適宜我們的,盡可能過得好,而政治則試圖最大限度地協調社會生活,讓每個人都能選擇適合自己的。
兩者差異:倫理學關註一個人拿他的自由所做的事。在倫理學中,重要的是好的意圖,因為它本身就是一個人人依願行事的過程,而政治則正好相反,必須拿行動的結果來說話,不管采取什麼方法,政客總是會用他手中可以行使的一切辦法來施加壓力,以避免一些結果而達成另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