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爾赫斯:玫瑰·老虎與黃金

2016-08-18 23:20:18

  在博爾赫斯眼中玫瑰是不可企及的,他曾經將其比喻為“年輕的柏拉圖式花朵”。與玫瑰的物質形式相比,他似乎更看重其精神內容:“通過煉金術從細小的灰 燼裡再生的玫瑰……永遠是玫瑰中的玫瑰。”這肯定是最後的玫瑰,它已擺脫瞭眾多花朵的常態而獲得瞭靈魂。隻有經歷過脫胎換骨的美,才有望成為美的核心。博 爾赫斯的一首以《玫瑰》命名的詩篇,使植物學的玫瑰演變為文學的玫瑰——這是我作為讀者的發現。他臆造的玫瑰究竟意味著什麼:一種美的更新,一次精神戀愛 抑或一件虛無的容器?

  我無法猜測。玫瑰自從誕生之初,便與人類所苦苦祈求的美結緣,並一度成為最通俗的審美符號。世界上的玫瑰可以有無數朵,但對玫瑰的熱 愛隻有一種。它與玫瑰同時誕生,如影隨形。跟博爾赫斯一樣,我也是這種柏拉圖式花朵的信徒。我熱愛的玫瑰是所有玫瑰的總和,或者說是其中的皇帝。它是抽象 的,具體的玫瑰,不過是它的化身——並非創造,而是模仿。真正的玫瑰隻有一朵:要麼是最初的,要麼則是最後的。玫瑰在這座星球上的各個國傢、各個角落不斷 地生長著,也不斷地重復著。詩人尤其是最熱衷的贊美者,樂此不疲地重溫著它的投影。所以博爾赫斯在另一篇叫做《黃玫瑰》的隨筆中虛構瞭一個垂危的詩人: “馬裡諾看見那玫瑰,如同亞當在樂園裡初次看見它,並且感到它是在它的永恒之中,而不是在他的詞語裡,感到我們隻能夠提及或暗示而不能夠表達……這啟示之 光在馬裡諾死去的前夜照臨瞭他,或許也曾照臨過荷馬和但丁。”我們視野裡作為個體的玫瑰永遠是瞬間的產物、瞬間的造化,而玫瑰的集體,或者說玫瑰的魂魄, 則是永恒的。玫瑰的目擊者會受到生死的制約(可見審美活動也是瞬間的),而玫瑰本身堪稱美的無期徒刑——此起彼落地展覽著、宣判著、重復著,令人望而生 畏。美的無限總是喚醒我對生命之有限的遺憾乃至對死亡的恐懼。至少,擁有視覺是美好而寶貴的——玫瑰給我帶來瞭一場視覺中的革命。人與玫瑰的距離,也就是 與世界的距離。博爾赫斯在自己的贊美詩中把玫瑰形容為“熾熱而盲目的”,莫非因為它的光芒太刺眼瞭——一種觸目驚心的美?不謀而合,他本人也於56歲就任 阿根廷國立圖書館館長之際失明。這位追隨荷馬而去的盲目的大師在自傳中寫道:“上帝賜給我80萬冊書,同時也使我失去光明,這真是妙不可言的嘲弄。”實際 上比書籍更重要的是玫瑰。或者說,書籍本身已構成人類文明的玫瑰。80萬冊書相當於80萬朵玫瑰,在世界的一隅同時開放。隻是不管是知識還是花朵,在獲得 的同時又失去,沒能給博爾赫斯重新帶來驚喜。從此他再也無法看見玫瑰與書瞭——如果它們都能被稱為世界的象征的話。

  老虎與黃金

  作傢的想像力有時表現在:能夠把客觀上毫不相幹的事物聯系在一起,並使它們獲得主觀上的和諧。這是一個把萬事萬物重新排列組合的過程。這樣的職業,是創 造中的再創造。而行使這種神聖的職權的人,才稱得上作傢中的作傢。博爾赫斯無疑是這類作傢的代表。隨便舉個例子,他於1972年出版瞭一部叫做《老虎與黃 金》的書。僅僅這書名,就能魔術般為我們打開一個幻想的世界。博爾赫斯曾如此註釋“詩與玄學”:“文學即遊戲,盡管是一種嚴肅的遊戲。”但我想,一場成功 的遊戲必然會產生魔術的效果——文學的最佳境界在於它展現瞭語言的魔術。博爾赫斯這類作傢常常給人以魔術師的印象。他甚至把“老虎”與“黃金”這兩個疏遠 的詞匯分別擱在左右手,在讀者眼前晃一晃,隨即揣進兜裡。一眨眼的工夫,我們的想像力便被他變戲法的手勢調動起來瞭:老虎與黃金,黃金與老虎,究竟存在著 什麼關系?

  老虎作為自然界生物鏈的頂級動物,是百獸中的王者,擁有黃金般尊貴的地位(帝王的寶座本身就是一把黃金的交椅,其旨令也常 被稱做金口玉言)。由此可見,老虎的形象是含金量最高的,是權力、威信、榮譽的象征。同樣,隨著人類越來越膜拜金錢的勢力,黃金業已構成人間的老虎,它可 以改變貧窮,也可以吞嚙良知;它既是華麗的,又是殘酷的——在幕後控制著每個人的命運。總之黃金與老虎一樣,在人類的精神中被偶像化瞭——是神性與獸性的 矛盾的結合,具有萬能的力量。有以老虎為圖騰的原始部落,也有以拜金主義為宗教信仰的城市居民。老虎與黃金,分別是自然與社會的影子皇帝……當然,它們之 間的這種聯系是抽象的,純屬我個人的理解。兩者更明顯的共性是顏色上的相似。老虎的皮毛,天生就具有黃金的色澤——是一種不用渲染就和盤托出的貴族化的絢 麗。老虎與黃金都能給人帶來這種強烈的視覺效果,同樣擁有超凡脫俗的審美價值,因而虎皮與金飾成為人類極器重的裝飾品,甚至可以衡量財富、身份、勢力與社 會地位。老虎與黃金本是風馬牛不相及,是人從心理上把它們結合在一起。博爾赫斯以此為書名,莫非出於這種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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