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0 20:43:33
針對另外兩種火藥的實驗,得到的結果也相差不遠。試驗結果非常明顯:北宋火藥難以點燃,根本不會爆炸。
詞意改變造成的一個經典烏龍:明刻本《武經總要》裡的行砲車還是拋石機,四庫全書版本裡的卻變成瞭金屬火炮
隨著戰爭進步的中華火藥,和魯迅的感慨尤其相反的是,我國的“火藥”不但是在軍事文獻中第一次亮相,而且其配方也在戰爭技術的提高中逐漸湧現和改進,而催生出瞭最早的爆炸性火藥。
1132年,鎮守德安(今湖北安陸市)的陳規下達命令,以“火砲藥”制造瞭20餘條用於城防的“長竹竿火槍”。這種“火槍”的長度不短於兩丈,非常笨重,需要兩人才能操作,可以從竹筒裡噴出火焰,燒毀敵人攻城的天橋。“火砲藥”的配方雖無詳細記載,但既然在塞入竹筒後還能劇烈燃燒,其配方應比《武經總要》記載的要科學一些。
在1161年的宋金采石戰爭中,又出現瞭史上第一種用於爆炸的火藥 “霹靂砲”。這是一種摻有石灰的紙炮,其功能並非傷人性命,而是以爆炸揮散的石灰煙霧瞇住敵兵的眼睛,使對方無法發揮戰鬥力。顯然,這種火藥武器並非現代軍火的同類,而更像是武俠小說中的流氓鬥毆伎倆。
真正意義上的爆炸性火藥,是在1221年的戰場上第一次被記錄下來。作為最早的鐵制外殼炸彈,金人的“鐵火砲”威力巨大,能夠將不幸中彈的宋兵的頭部炸掉一半。有瞭這種革命性的爆炸性火藥,我們日常所說的槍支彈藥才有可能出現。
放鞭炮又是怎麼回事?
而“爆竹敬神”的民間鞭炮,也還是在軍用火藥的影響下才誕生於這一時期。
明憲宗元宵行樂圖卷裡的煙花爆竹
當然,在熟悉中國古詩詞的文人眼中,“爆竹”的歷史非常悠久,遠在宋代以前。所謂中國花炮祖師李畋就是唐初人士,劉禹錫筆下也有“照潭出老蛟,爆竹驚山鬼”的句子。北宋王安石的那首著名的《元日》——“爆竹聲中一歲除,春風送暖入屠蘇”,更是讓人相信燃放爆竹已是普遍的民俗。
但讀詩的人未必知道,詩中的“爆竹”並非當代的鞭炮,隻是指火燒竹子發出的爆破聲。哪怕是在王安石的年代,也不會有人往竹筒裡塞火藥,因為會很難點燃,即使點燃瞭聲音也比不上普通的燃燒。
文字記載中第一次出現真正的“鞭炮”,已經到瞭宋高宗時期,官員王銍用“小兒放紙砲”來形容“又愛又怕”。顯然,民間的“紙砲”連名稱都直接沿用自“砲”這樣的軍事名詞,恐怕其匠人的靈感就來自於軍火的影響。到13世紀初,“以硫黃為爆藥”的火藥也逐漸取代瞭其他燃料,變成瞭“爆竹”、“爆仗”的必需品。
此外,作為文娛用品,鞭炮也不是一夜之間就普及開來的。在1235年寫就的《都城紀勝》裡,“放爆竹”還是一項“瓦舍眾伎”的表演項目;到1264年的《夢粱錄》裡,就已經有小販叫賣“成架煙火”這樣的玩意瞭。
而中國民用火藥的發展之所以會晚於軍用,宋朝對火藥的管理政策也是重要原因。由於制作火藥的硫黃大量進口自日本,為防止遼國通過轉賣獲取原料,北宋政府壟斷瞭這項貿易,並禁止民間“私買硫黃、焰硝”。隻有在金國占領中原,宋朝不再獨占原料來源之後,鞭炮才得到瞭自由發展的空間。
當然,也有兩項對火藥“民用先於軍用”的明確記載。一項是引火線,據《武林舊事》記載,南宋淳熙年間(1174-1189年)已經出現瞭“內藏藥線”的連珠鞭炮;另據《續夷堅志》記載,金世宗大定末年(1189年之前),有獵人用一種以“卷爆”引發的“火罐”來獵狐貍。它的軍用記錄極其稀少,唯有金末的“飛火槍”點火靠“小鐵罐”,可以推測是使用瞭引線。
不過,《武林舊事》和《續夷堅志》都是幾十年後的作者所著,把自己對鞭炮的認識移植到過去的可能性很大;而戰爭中使用的“霹靂砲”、“鐵火砲”等,既然要把點火與爆炸分開,也必須用到引線一類設置。
真正可以確定為“鞭炮敬神”早於“子彈禦敵”的,是對火藥燃燒產生反作用力的應用。宋朝的軍用火器中,並沒有用反作用力發射的武器。所謂“火箭”隻是箭頭加有火藥、再用弓弩發射的箭而已。一些學者根據“自空而下落水中”的描述,認為“霹靂砲”是火藥反沖式武器,實在過於牽強,且難以解釋為何應用如此之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