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0 20:43:33
中國人使用火藥比西方人“早幾百年”,而西方人隻花瞭一百多年就造出比中國厲害得多的火炮,是中國人特別熱愛和平,還是西方人開掛瞭?
70多年前,魯迅曾發表過一句感慨:“外國用火藥制造子彈禦敵,中國卻用它做爆竹敬神。”
此後至今,每當人們討論“國民性”、“屈辱的近代史”之類的話題,這句話都會反復出現,仿佛從東西方火藥應用的差異入手,即可參透各文明發展不均等的天機。
然而,火藥、槍炮與爆竹的歷史不是像魯迅唏噓得那麼簡單。西方人的火藥應用並不晚於東方人太多,而古代的中國人也絕非一味熱愛和平,以至於耽誤瞭軍械研發,不得不任由西方人縱橫於近代世界。
中華火藥史前史
一般認為,火藥發明於隋末唐初的東亞。也有些當代人出於民族自豪感,將早至東晉時期的煉丹傢葛洪封為火藥的發明者。魯迅的感嘆和許多人的困惑都由此而起:既然中國擁有火藥比歐洲早瞭至少500年,那中國人怎麼沒早造出槍炮彈藥來?
李約瑟是將中國槍炮發明時間向前追溯的代表人物,他認為大足北山佛灣149號石窟中的一尊神像用的就是火銃,《劍橋插圖戰爭史》還收錄瞭他的“發現”。但據中國學者考證,石窟實為風神抱風袋,而李約瑟以為是子彈的圓形顆粒物,隻是噴漿修補神像時留下的
事實上,古代發明很難確認具體時間,而且古書上記載的“火藥”,與後世打仗開礦的火藥也不全是一回事。
早在東漢年間,便出現過把含有硝、硫、碳的物質混在一起煉丹的方子,但當時是用水煉而非火煉;葛洪雖然前進半步,采取瞭把硝石、豬大腸、松脂和雄黃放到一起火煉的煉丹法,但根據記載,似未造成爆炸或爆燃的效果,很難稱得上是火藥的起源。
唐初火藥則是將等重量的硫磺、硝石放在罐子裡,加入炭化皂角子或馬兜鈴並予以加熱。長期以來,這種得到記載的“伏火”法都被用作“中國人早已發明火藥”、比西方人早出數百年的證據。然而,所謂的“伏火”並不是為瞭搞爆破,而是要加工藥料,改變其易燃易爆性、毒性或揮發性。真正意義上的火藥應用,比這些煉丹技術的出現要晚得多。
原始火藥配方“伏火硫黃法”,曾被誤認為是孫思邈的創造
事實上,與魯迅的想象相反,中國人第一次在煉丹外的領域使用“火藥”,就是在貨真價實的戰場上,雖然也不是後世制造槍炮使用的爆炸性火藥。
唐朝末年(10世紀早期)的戰爭中,留下瞭“發機飛火”的記載。圍城者用箭頭綁瞭火藥球的“火箭”,發射出去燒灼城門。很明顯,這種“火藥”隻能作為燃燒劑,不會產生爆炸效果,和現代槍炮中使用的爆炸性火藥相去甚遠。
1個多世紀後,“火藥”這個名詞第一次出現在瞭文字記錄中。1044年,北宋曾公亮等人在官修軍事百科全書《武經總要》中,詳細記錄瞭三種火藥——火砲火藥、蒺藜火球火藥、毒藥煙球火藥——的制作方法,配方都頗復雜,配料至少也有十種。
《武經總要》卷十二:火藥制法
以比例相對科學的火砲火藥為例,它的成分包括瞭晉州硫磺、窩黃、焰硝、麻茹、幹漆、砒黃、定粉、竹茹、黃丹、黃蠟、清油、桐油、松脂、濃油等各種物品,品目繁多,令人眼花繚亂。
這些東西調配起來的產品,顯然也與現代人理解的黑火藥差別很大。它不但雜質過多,硝、硫、碳三種組分的比例也不合理:按照“一硫二硝三碳”的正確配方,硝酸鉀、碳和硫三樣物質應分別在黑火藥總質量中占比74.8%、13.3%和11.9%;而在《武經總要》的火藥配方中,硝的用量最多隻占總質量的一半,在算上外殼的毒藥煙球火藥中更是連30%都不到。
現代學者曾按照《武經總要》記載的方法,完整重現過宋朝火藥的使用效果。他們用五層白紙包裹火砲火藥,結果發現用木炭火和皮紙繩火都無法點燃,隻有按照《武經總要》記述的點火方式——用燒紅的鐵錐紮上去——才能點燃這包火藥。
即使在點燃以後,宋朝火藥的表現也不盡如人意。雖然它燃燒得頗為猛烈,中心溫度達到瞭1300度,但要是把火藥放進空心鐵球或竹筒裡,即使用鐵錐點燃後也還是緩慢燃燒,100克火藥能燒上11分鐘,中心溫度隻有130度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