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08 22:54:16
斟酌再三,選擇瞭後一種作為翻譯《飛鳥集》的整體風格。最主要的原因是,現在是現代瞭。
9.
翻譯完五十首之後,我開始懷疑我是不是適合翻譯《飛鳥集》。我的風格是行神如空、行氣如虹,“羅襦寶帶為君解,燕歌趙舞為君開”。相比之下,《飛鳥集》似乎太軟瞭,泰戈爾似乎太軟瞭,似乎由徐志摩、謝冰心、戴望舒、張恨水、汪國真、董橋等“碧桃滿樹、風日水濱”的前輩們來翻譯更合適。
再翻譯一百首之後,我覺得我錯瞭,我還是適合翻譯《飛鳥集》的。
第一,小溪和瀑佈是不一樣的,池塘和大海是不一樣的,有些作者表面看著溫軟,實際上也是溫軟。有些作者表面看著溫軟,但是內心強大、金剛智慧,太極拳也能一招制敵。泰戈爾是後者。
比如,《飛鳥集》第七十一首:
“砍樹的鐵斧向樹要木頭把兒
樹給瞭它”
第二,每個人,包括我,也有柔軟的部分。我也喜歡早上下一陣小雨,也喜歡小男孩、小女孩緊緊拽著我的手去看他們想讓我看的東西。
翻譯的一瞬間,我也回想起瞭二十多年前,我和我初戀,在一個屋子裡抱在一起,從早到晚,三十多天,盡管我們都學過瞭《生理衛生》,仍然一直穿著衣服,一直什麼也沒做。
如果不是翻譯《飛鳥集》,我都忘瞭,我曾經那麼純潔。
10.
出書的時候,我會和出版商建議,哪怕詩再短,也要一首占一頁,多餘的空間就空在那裡,仿佛山水畫中的留白。
讀最好的短詩,需要留白,需要停頓,需要長長嘆一口氣,然後再接著讀下一首,仿佛親最好的嘴唇,需要閉眼,需要停頓,需要長長嘆一口氣,然後再說,“我還要再見你,再見的時候,我還要這樣閉上眼睛”。
11.
和其他類型的創造一樣,碼字也要在“有我”和“無我”之間尋求平衡。寫作應該更偏“無我”一些,最好的寫作是老天抓著作者的手碼字,作者隻是某種媒介而已。翻譯應該更“有我”一些,否則,一邊是一個悠久文化中的寫作大師,另一邊是另一個悠久文化的眾多經典,沒些渾不吝的有我勁兒,怎麼逢山開道、遇水搭橋?
具體到翻譯詩,就需要更加“有我”,力圖還魂。在翻譯《飛鳥集》的過程中,我沒百分之百尊重原文,但是我覺得我有自由平衡信、達、雅。人生事貴快意,何況譯詩?
12.
翻譯的“有我”之境,不隻是譯者的遣詞、造句、佈局、押韻,更是譯者的見識、敏感、光明、黑暗。
《飛鳥集》第十二首,粗看英文原文和中文譯文都不抓人:
“滄海,你用的是哪種語言?”
“永不止息的探問。”
“蒼天,你用的是哪種語言?”
“永不止息的沉默。”
翻譯的剎那,我想起我和我初戀之間很多很平淡無奇的對話。
分手之後很多年,偶爾聯系,我總是忍不住問,“為什麼我們不能在一起?沒任何世俗暗示,隻是問問。”我初戀總是不答,怎麼問,也還是不答。有一陣,我初戀見我之前,都要提醒我,“能不能不要問問題瞭?”我忍住不問瞭,又過瞭一陣,就沒聯系瞭。
翻譯的剎那,我想起我一直沒得到回答的問題,我似乎懂瞭,再也不想問瞭。
在筆記本上抄瞭一遍《飛鳥集》的第四十二首:
“你對我微笑不語
這句我等瞭幾個世紀”
13.
好的短詩不是對於生活的過度歸納,而是山裡的玉石、海裡的珍珠。
友人知道我在翻譯詩歌,發過來一個截屏:
“在這個憂傷而明媚的三月
我從我單薄的青春裡打馬而過
穿過紫堇
穿過木棉
穿過時隱時現的悲喜和無常
翻譯:It's March, I'm a bitch. ”
這不是好詩,不是好翻譯,而是段子手對於生活過度的歸納。
同樣字數少,“陌上花開,可徐徐歸”是好的短詩。
14.
更多“神譯”在我翻譯《飛鳥集》的過程中被轉來。
We Are the Champions,我們都是昌平人;We Found Love,濰坊的愛;Young Girls,秧歌;Open Heart,開心;Because You Love Me,因為你是我的優樂美;We Need Medicine,我們不能放棄治療;Wake Me Up When September Ends,一覺睡到國慶節;The Best of the Yardbirds,絕味鴨脖;Follow Your Heart,慫;等等。
這些和好翻譯沒有關系,就像小聰明和大智慧沒有關系。
《飛鳥集》第九十六首是這樣說的:
“此時的噪音
嘲笑永恒的樂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