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3 16:30:58
文/苦寂生
前天看瞭美國威爾·鮑溫著的《不抱怨的世界》,據說是很多勵志類書箱排行榜的第一名。已經很久不再看勵志類的書瞭,感覺這種書讓人看瞭熱血沸騰,等新鮮勁過瞭,還是回歸原樣。但是該書還是有可取之處的,最值得參考的地方——個人以為——就在於堅持21天不抱怨。其實這個方法也可以用在其它地方,隻要你認為是應該堅持的,對於部分人來說,還是有用的。當然,堅持21天不抱怨也是一個很好的想法。書中第27頁引用瞭兩個人的話,讓筆者想起以前的一個想法——做自己喜歡的人,於是將這兩句話摘錄出來,與大傢分享。
“我們會成為自己想象、思考的東西。”——哲學傢厄爾·南丁格爾(Earl Nightingale)
“為什麼我們就是命運的主人、靈魂的統帥呢?因為我們有控制自己思想的力量。”——孟塔培(Alfred A. Montapert)
做自己喜歡的人,起意是這樣的。很多人心中都曾有過偶像,或者是奮鬥的目標,或者是羨慕的對象,特別是年紀較小的時候。尤其是在一些引人註目的場合,比如領獎臺、演講臺、危機現場、辯論會、影視、賽場……最常見的想法是:如果我能那樣博學(風度翩翩、能力出眾、力挽狂瀾……),該有多好;或者是,如果那個能言善辯(嫻淑雅靜、舉止端莊、外語一流、體力超群……)的人是我,那就太棒瞭。
可是絕大多數人想過也就過去瞭,平時該怎麼樣還是怎麼樣,睡懶覺、吃零食、玩遊戲、看肥皂劇……從未想過別人光彩奪目的背後付出瞭多少艱辛的汗水,這可以歸屬到第一類。
剩下的人,大抵受到刺激或鼓舞,會奮發一段時間,朝著目標、偶像或者是心中理想的自我努力一段時間,但是大部分堅持不到一周,又打瞭退堂鼓,回到原來的軌跡中。等到遇到別人出彩的時候再羨慕一下,僅此而已,這算是第二類。
再下來的一小部分人,或許堅持得更久,可能有兩周以上,甚至一個月,但是當中途有個意外因素--很可能是客觀因素比如天氣、停電、生病等——打斷自己的堅持時,會偷個懶,那一天沒有堅持下去,第二天再有個什麼事(可能是急事,或者不得已的情況),甚至再給自己找個借口(由奢入儉難嘛),然後以前堅持的成果就付之東流,要麼從此荒廢,重歸原點,要麼隔段時間再從頭開始,但是也往往無法堅持到底,這是第三類。
或許隻有1%的人(這個比例可能還是高估的),能從此堅持下去,即使中間有所中斷,也能很快恢復到奮發進取的狀態中,為不斷提升自己而努力,這一部分人,最後都能有較大的事業或成就,比如學霸、外企高管、金融精英、技術達人……最次的也處於一般人的平均水準之上,成為別人的偶像、目標,這是第四類吧。
以上分類是筆者個人估算,沒有什麼科學依據,也算是個人的切身之痛吧。因為筆者是從第一類人逐漸有點進展到第二類人,目前也隻是在三四類之間掙紮而已。想法的改變也很簡單,其實也沒什麼戲劇性的挫折或者變故,隻是突然有一天,不想再對出色的“精英”羨慕嫉妒恨瞭,那是他們應得的,即便是所謂的“X二代”,人傢的老子也是付出過的,可能連下一代的苦也吃瞭,所以現在遇到比自己牛的人,隻會在自己身上找差距,找不足,就像現在網絡上常見的一句話“最怕的是比你聰明的人比你還勤奮”,如果別人的傢庭出身比你好,智商比你高,還比你努力,那活該你隻能草根下去。
回過頭來想,做自己喜歡的人,現在還來得及,作為80後,希望至少活到70+,那麼在剩下的幾十年裡,不想再辜負目前還算健康的身體,不想辜負真心對自己好的父母、妻兒、兄弟姐妹、親朋好友瞭,哪怕多之後年後,在床上咽下最後一口氣之前,能微笑地撒手人寰,而不是到瞭那時還痛恨自己的糊塗,最終死不瞑目--這樣未免有點慘。
點評:生活中,總難免會遇到自己不喜歡做的事情,最簡單的就是換一個,其實還有更奧妙的方法,就是發現這些事情的意義——不隻是事情本身對於所在的組織對於他人的意義,還有它們與你期望達到的目標的結合之處。發現前者,你會有一些小小的滿足感,你能明白你做的事情的價值在哪裡。發現後者,能真正支持你投入地去做(當你投入瞭,用心瞭,效率隻是需要很小的努力就能達成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