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泡飯:我知道沒有人值得我羨慕

2016-08-13 16:35:40

文/秋葉靜美

三十歲的咸泡飯看上去與他的實際年齡相符,不老不嫩。我們坐在臨河的茶吧。二樓,人不多。我右邊的茶座上坐著一位長頭發的女人,她可能在等人。我身後圍坐著一群男男女女,他們一直特別帶勁地啃著雞爪。咸泡飯坐我對面,我告訴他:這一次你正經點,我是代表雜志采訪你來著。然後,咸泡飯支起臉,說:好,我盡量。(他一副無比欠扁的賣萌樣,老娘又想抽他。)這是一條被喚作平江路的老街,據說還算有名,身上稍有文藝細胞的男女喜歡紮堆在此。我問咸泡飯:你喜歡這旮旯?他說:還行,今天人不多。

今年夏天的江南,高溫、少雨。我北上南下,騰挪流離,不辭辛勞,每個城市停留幾天,抵達蘇州這個點的時候,夏天已經不再那麼猖狂瞭。偶爾送來的一陣風,有秋天的味道。雖然與咸泡飯一直聯系著,但也有兩年多沒見著新鮮的大活人瞭。他一身休閑裝,瘦瘦高高,幹幹凈凈,嘴角漾著招牌式頑皮微笑,永遠是欠扁的樣子。

咸泡飯的新書就要上市瞭,據他自己說:此刻,印刷機正哼哧哼哧地印著呢。網上已經有預售,在南下的火車上,我用手機買瞭五本,準備送給朋友。這個夏天結束,我就要滾去遙遠的、美麗的、值得期待的一個地方繼續讀書。在外面的世界晃晃蕩蕩瞭幾年,又回去讀書,我覺得挺害臊。所以,當咸泡飯打算好好聊聊讀書這件事情的時候,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盜鈴之勢拿出買好的書簽。我說:書還沒見著,那就先在書簽上簽個名吧,我回去送朋友,特有面子。咸泡飯像模像樣地端起筆,磨蹭瞭一陣子,說:怎麼覺著這麼別扭啊。

三十歲的咸泡飯,出版瞭第一本真正意義上的書:他自己喜歡的,所有的文字都是在完全自覺的狀態下寫成的。書的封面上沒有任何人的推薦語。他感覺這本書完完全全屬於他一個人,是他親生的。三十歲的大叔,出版瞭他的第一本書,這本書也許會紅,也許相反,與同齡人相比,他還沒有暴得大名。我問:這樣的起步會不會晚?咸泡飯說:不晚,這個年紀,也隻配出版第一本書,書不是隨便出的。我追問:為什麼?他說:我就是這麼覺得。

他說得在理。漫漫閱讀史,難免踩狗屎。一本復一本,爛書何其多。很多書壓根就不應該被出版。多對不起樹啊,紙是樹做的。三十歲,作為文學之路的開端,正正好,一點也不晚。

我記起瞭約見咸泡飯的目的,於是,在書的話題上多停留瞭一會兒。我問:你想通過這本書向讀者傳達什麼?咸泡飯說,他特別喜歡“行雲流水般從容不迫”這個短語,寫作的時候,經常不自覺地就用到瞭它。他說:如果非要概括這本書的思想,那隻好選擇這個短語瞭。從容的生活境界是最值得追求的。

不過,一本書就好像一個人,不是三言兩語能概括得瞭的。他補充道。

兩年前,咸泡飯與我在同一傢媒體任職。有一次,我們搭伴兒去外面跑稿子,中午在一傢客棧用餐。天上忽然就下起瓢潑大雨,我說糟瞭,沒帶傘。咸泡飯特鄙視地瞥瞭我一眼,沒作聲。我不依不饒,裝乖賣嗲地搖著咸泡飯的手臂說:雨這麼大,怎麼回去啊!他甩開我的手,用無比淡定的姿勢繼續吃紅燒小排和傢常豆腐。他說:瞧你輕浮的樣子,等雨停瞭再走。然後,雨就一直下,沒完沒瞭地下。咸泡飯早已經打開筆記本,埋首寫起瞭稿子。我無比焦急地等待著雨能停下來,好繼續趕路。咸泡飯寫完稿,站起身,說:我挺喜歡這地方,今晚就住這兒瞭。我以為他說著玩兒,沒想到他真的要瞭一間房,自顧自地休息去瞭。我和我的小夥伴們當時就驚呆瞭。這人也太隨便瞭。

晚上,住在客棧,聽風聲雨聲,懶懶地靠在床上,遙望窗外空濛的草木,覺得滯留在這個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地方也不錯。萬物皆有傷心處,人生在世,無非貪戀一樂,何不隨意而安?這麼想著的時候,覺得自己有點喜歡咸泡飯這傢夥瞭。

如今,咸泡飯終於實現瞭自己的職業夢想,那就是不用穿該死的西裝和襯衫。事實上,他現在想怎麼穿就怎麼穿瞭。他現在最喜歡做的事情就是靠在椅子上一遍又一遍地修改自己的文稿。他寫的東西,總要放幾天,然後拿出來改一遍,再放幾天,再拿出來改一遍,如此不厭其煩,如此樂在其中。咸泡飯說,自己寫的東西,有時候拿不準好壞,所以要多看幾遍,看過幾遍之後依然覺得好,那就是真的好。他對文字的要求越來越苛刻、謹慎,不輕易拿出來示人,他覺得不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