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08 22:54:23
但是我也發現,即便有這種心態也不能解決所有辯論,因為有些問題是可以越辯越明的,有些是怎麼辯論也不明的。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後來我終於知道,原來存在這“事實判斷”和“價值判斷”兩種東西。事實判斷很容易理解,最簡單的如“今年的人口出生率比去年高”,非常好理解,也不會有爭議;復雜一點的如“甲算法比乙算法更優秀”,因為評判算法的標準的時間空間代價,是有公認標準的,即便大傢對結論不認同,也可以通過做試驗來驗證,得到公認的結果。甚至對於“性格相近還是相異的人結婚更幸福”這樣的問題,也可以有確切的結論——我在《社會心理學》教材裡看到,美國的調查顯示,百分之七十的幸福婚姻都是性格相近的人的結合(說句題外話:國內談話節目裡專傢們對這類話題大多隻能從生活經驗來“各抒己見”,水平實在差得不是一星半點)。
價值判斷則不是這樣,“美國是好還是不好”就是典型的價值判斷,因為它缺乏客觀或公認的標準,什麼是“好”,什麼是“不好”,人人都有權利表達自己的意見,而且難以進行絕對評判,所以“美國是好還是不好”必然是辯不出結果的。
因此,如果要辯論,首先要分清楚這個題目是事實判斷還是價值判斷,如果是事實判斷,還需要確定公認或客觀的標準,然後才能展開;如果是價值判斷則多半沒什麼辯論的必要,最多談談自己的看法就足夠瞭。
再這麼想開去,很多時侯其實也隻需要“談談自己的看法”就足夠瞭。我們唇槍舌劍地與人辯論,誓死捍衛自己的觀點而不讓分毫,到底是為瞭什麼呢?我讀瞭關於溝通的書才明白,很多辯論之所以激烈,其實無非是意氣之爭,因為我們容易把觀點人格化,“我的觀點”是“我”的化身,“你的觀點”是“你”的化身。所以簡簡單單的“我的這個觀點是對的,你的那個觀點是錯的”,不知不覺就成瞭“我是對的你是錯的”,“我錯瞭”當然比“我的這個觀點不對”要難堪太多,直呼“你錯瞭”也比“你的那個觀點不對”要痛快很多,加上很多時侯我們內心“就是”討厭某個人、某件事,因而窮盡辯詞也要捍衛尊嚴,贏得勝利。可是這樣把簡單問題復雜化,無中生有、沒事找碴的辯論,真的有多少意義呢?
遇上真正值得辯論的話題,也要遵守辯論自己的規矩。基礎教育告訴我們,議論有三要素:論點、論據、論證。論點是觀點,論據是材料,論證是用材料證明觀點,把二者聯系起來的過程。常說的“辯論”,也無非是說明論證己方觀點,剖析否證對方觀點的過程。但是在做論證的聯系時,存在著一個“誰先誰後”或者說“誰輕誰重”的問題:是論點優先還是論據優先,是論點重要還是論據重要?很多人習慣的是論點先行,首先占領自己喜歡或者不喜歡的高地,卻不去問到底為什麼喜歡,為什麼同意,然後四處拼湊一些材料作為論據來“論證”,打一場高地保衛戰(這時候,“反例”就是相當於討厭的重磅炸彈瞭)。
可是,並沒有人規定我們每次“辯論”都是參加辯論賽,都必須像戰士一樣誓死捍衛某個確定的高地,很多時侯辯論的目的隻是為瞭聽取大傢的意見,獲得更可靠的結論。如果我們沒有把觀點人格化,也不必像“辯論賽選手”那樣去論證固定辯題,這種難堪其實根本不存在,反倒是讓我們得到可靠結論、全面認識的好機會。大傢常說的“從實際出發”的科學態度,不正是先收集材料再總結提煉出論點,並能根據新的材料不斷修正自己的論點的過程嗎。
相反,如果我們辯論時僅僅強調“論證”和“否證”,追求“贏”的快感,而沒有擺正論點和論據的關系,在實際中必然會出現很多奇怪的現象,最終混亂自己的認知。典型的例子是網絡上某些熱衷宣傳自由民主、強調獨立思考的“公知”,談起一些話題來頭頭是道,卻經常對某些事例尷尬無語,或者理屈詞窮。其實原因並不在於他們“辯才”,而是他們的思維——如果你真的有獨立思考的能力,怎麼能毫無見解呢?如果你真的那麼擅長鞭辟入裡的“批判”,怎麼能啞口無言呢。真正讓知識分子快樂的,不應該是“我贏瞭你輸瞭”的痛快,而是“我獲得瞭更能可靠更深入的觀點”的愉悅。可惜,很多“知識分子”似乎做不到這一點,所以他們其實不算真正的“知識分子”。
如果把眼界拓寬,不再局限於逞口舌之利的“辯論”,而看到更有意義的“清楚明白地講道理並與不同觀點的人交流”,不僅僅是我們的知識分子做起來比較吃力,普通人也是如此,而我看歐美發達國傢出版的書籍,與那裡的人交流,往往發現他們普遍的水平比我們要高。我想這背後一定有什麼門道。經過閱讀和思考,我發現原因大概在於他們的教育裡有一門課叫critical thinking,中文大概翻譯為“批判性思維”(大概因為“批判”這個詞被用濫瞭,所以很多人更喜歡直接用英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