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少年時光

2016-08-09 22:09:18

因為喜歡讀課外書,所以課業成績一落千丈,課業成績不好,學校老師就看不起,不但看不起,而且態度也不好。常常因為很小的事情,老師會罵我,我不服氣就反抗,他們便不高興。結果到瞭高二,我已經被記瞭兩大過、兩小過、留校察看。他們不準我再住在學校宿舍,怕我會影響別的同學的情緒和操行。所以我高中二年級和三年級都在校外租房子,住過殺豬的傢、住過雜貨店……

爸爸媽媽很傷心,為什麼這麼愛讀書的孩子會受苦刑到這步田地?他們無法理解,常常問我到底要做什麼?為什麼書讀得這麼爛?我說我要當作傢。他們說作傢是做什麼的?我說作傢就是寫瞭文章以後寄出去,人傢錢就寄來瞭,不是很好嗎?我爸爸就認為那是絕不可能的,天下哪有那麼好的事?

3.

那時候我的人生已經快完蛋瞭,因為我覺得已經沒有什麼指望瞭。我就想說不要念書,回到鄉下去種田。然後一邊種田,一邊發展我寫作的事業。可是爸爸媽媽都堅決反對我做這樣的決定,因此考慮讓我轉學。

可是後來我並沒有轉。為什麼呢?因為幸好在我高中二年級下學期,碰到一位很好的國文老師兼導師。他的名字叫王雨蒼,北大畢業,已經有一把年紀瞭,是從公立高中退休後到私立高中教書的,因為教書是他的興趣。

在我被人看不起的那段時間,他就是對我非常的好,可以說是這個世界上第一個鼓勵我寫作的人。他那時問我到底在幹什麼?我說我想當作傢。他聽後嚇瞭一大跳,因為他教書多年,也沒聽到有學生想當作傢的。他就問我問為什麼,我說我要為沉默的大眾發聲,要促進人跟人之間的溝通。他聽瞭很感動,覺得我年紀那麼小,志氣卻那麼大。於是他就一直鼓勵我,要我及時開始做準備。

所以在那個時候,我每天寫一兩千字的文章,這也是當時唯一支持我繼續讀書和活下去的理由。寫瞭一段時間之後,因為投稿常見報,在學校裡漸漸出瞭名。那時我的文章常被登在《聯合報》《中央日報》……這些不得瞭的報紙上,大傢都覺得很驚訝,開始對我另眼相看。

那時候(大概二十年前),一篇稿費(一千多字)大概三四百元,可以在學校吃住一兩個月不成問題。

因為這樣,我常代表學校出去參加作文比賽,每次都得獎。好幾次還得到臺南市論文比賽一等獎。老師也開始對我比較善待,他們都知道我要當作傢,大學考不上也沒有關系,所以打那時候開始,也沒有人逼我要好好讀書。我想這一段時期對我後來的影響非常大,因為如此,我差不多在高中時期就放棄瞭考大學的念頭,認為我應該好好寫作而不要考大學。那時校長還把我叫去,告訴我不用報名瞭,因為報名費一百四十元,他說:“你幹脆把那一百四十元省下來,買西瓜請同學吃好瞭!”

我說我還是要赴考,至少要給爸爸媽媽一個交代。可是那時候我已經非常確定我的志向,那就是將來要做一個作傢;即使沒有考上大學,仍然會繼續寫作,不管身處在什麼情況下。

想當然爾,第一年我就名落孫山——落榜瞭。我爸爸賣瞭傢裡的一塊田地,籌瞭一筆錢。他把我叫去,說:“你沒有考上,我知道你很難過,現在這裡有三萬多塊,我聽說臺北有一種補習班是保證班,你繳瞭錢就保證一定考上。你把這筆錢繳去保證班吧!保證班一年八千塊,繳瞭學費,你還有餘錢可以在臺北生活。”

於是我就帶瞭一筆三萬多元的錢來臺北,在補習班門前徘徊瞭好幾天,因為我這輩子從來沒有拿過這麼大的一筆錢,這三萬多塊繳進去,實在太可惜瞭!繳給別人花還不如自己花。我自己要怎麼花呢?那時我就想,三萬塊,如果一個人拿來過一年,綽綽有餘!因為一個月花兩千多,在當時來說已經很不錯瞭。

那時不知哪裡來的勇氣,我及時做瞭一個決定,我不要補習,我要把這筆錢拿來做一個旅行,因為我在高中時就很想去瞭解別人的生活,可是自己的經驗缺乏。所以我就想去一些地方旅行,瞭解一些地方的風土情,那對我的寫作會很有幫助。

所以我便開始計劃一年的旅行,到澎湖住一個月,去梨山一個月,去南臺灣、東澳、南澳、蘇澳、山地部落、礦坑、牧場……環島旅遊瞭一年,這三萬多塊還沒花完,因為我住很便宜的地方,或者在當地打工。

4.

那一年,我一邊旅行、一邊做筆記,覺得生命變得很豐富。那時我有一個月住在海邊,每天到海邊散步,回到住的地方常喝茶,覺得人生真是幸福,因為在我高中畢業之前,簡直不敢想象人可以這樣過日子。這時候完全處在一種非常平靜的心情之下,可以做一些自己喜歡的事。一直到現在,我仍然很喜歡自己跟自己對話、自己同自己思考。去梨山時,我發現梨山在征采水蜜桃的工人,日資四十元並供膳宿。我覺得這個工作不壞,就去做工,吃住瞭一個多月,一直到水蜜桃采收完後才下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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